多年后的今天,在西湖之畔的长堤,一位长发飘逸、身着呢灰色的风衣的女人,微笑着向我走来。
时值秋日的晚昏,我孤身坐在长椅上,手里是一本似看非看的书,背后是一株粗大的柳树,秋风萧瑟的声音,无情地催促树上的每一片叶子。于是,泛黄的柳叶铺天盖地、无穷无尽地渗透我的内心,似乎要我同它们一起葬身湖底。西边的斜阳已逝,还剩下几抹影子,企图留恋波光鳞鳞的湖面。
你还好吗?
你还好吗?
我们都笑了,有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觉。艾儿在我身旁坐下来,把一只腿压在另一只腿上,露出了粉红色的精致的长高跟靴子。
一直很漂亮的艾儿已然和以前大为不同。她的微笑颇具魅力,时间褪尽了从前那个似乎没心没肺小女孩的影子,给了她别具一格的成熟女人的风韵。
我费力地想以前那个的艾儿是什么样子的。想到了我最近一次见到的艾儿——那也是在多年以前。那次,艾儿对我说:何也离开她了。何也离开了这城市的一切,要远渡英伦读书;说的残酷些,就是何也离艾儿而去。
我若有所思地安慰流着眼泪的艾儿,这位曾是我的恋人的女孩子:“他不会离开你的,因为何也仍在这个现实的世界,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着,他就不会离开你。”
说这安慰的话,对艾儿来说,简直于事无补;可对于我,这话的意义,就如泰坦尼克号在大西洋沉没之后,露丝看着杰克无声无息下沉。
而接下来,我又想起了以前和我在一起的艾儿。有一次我开玩笑说,艾儿,我离开你怎么办?吃着零食看着电视的艾儿用好看的媚眼看了看我,说道:就这样。她脆脆做了一个在手腕上割脉自尽的动作。
那次我笑了:可爱的艾儿。
事实证明,我离开艾儿,艾儿是不会做那个脆脆的动作的。唯其如此,她才愈来愈美,仍存在这个世界,坐在我的身旁,一起看波光鳞鳞的湖面。
你还一个人么?她说。
我点点头。
不用问。艾儿是从来不会一个人的。她的人生路途上不乏有这样那样的男人。即使何也离开她,她还是一只漂亮的孔雀,继续展现它美丽的羽毛。
她告诉我她订婚了。“他在上海德国公司做事。你不认识的,蛮帅气的一个男人,而且对我很好。”当然这个男人也是事业有成的人士。
“呃。”我注意到她纤细手指上的那颗钻戒。
艾儿心满意足地伸过手来,握住了我的手。她说:
“我有个建议,离开这座城市,那怕离开一段时间也好,等你回来,就发现什么都不重要了。”
时间——多数人都把它当做灵丹妙药。可有些事并非如此。
我不置可否。我早已不作过多的解释,那怕是现在面对的是我曾经的恋人。
艾儿很快离开我。踏着细碎的脚步走过长堤,消隐在柳叶飘零的亭台楼榭之后。我明白,我们之间无意也难以再续前缘。
看着艾儿渐行渐远的背影。我忍不住喊了一声:呃—— 那近乎叹息的声音也只有我自己才能听得见。
它漫过我的身心,往事又一次泛滥,记忆的阀门又一次打开。
2
大学毕业后,我在杭城找了一家公司做事。找工作对我来说,仅限于混饱肚子,因为我最大的热情是写小说。将来成为村上春树一样写作一样生活的作家。 我的履历简单不过:家在某小县城,从小学到大学,一路循规蹈矩。唯一可说的就是在90年代初期,各种思潮的相互巅覆,导致了很多家庭的离异。我的父母更是其中之一。这一状况让我从初中开始就寄宿学校,靠着父母给我的赡养费生活,也造就了我沉默寡言和胡思乱想的性情。后来,我发觉我所接触到与我同一性情的人,他们的父母都是离异者,百分之百。
由此在很多时候,我都能安心坚守在自己所设置的底线,品尝只有自己才晓得的孤单和无奈。但有一种生与俱来的争强好胜,使我不甘于平凡。努力追求所有同龄人拥有的一切,如我们那个年龄段的BP机、手机,MP3,手提电脑。
可是我一直都明白,我所得到的东西总是比他们慢半拍:等我沾沾自喜玩弄我得到的东西的时候,发现他们已在追求其它新的时髦的东西了。我就像一个掉队的孩子,在他们中间显得格格不入。
“任何人一生当中都在寻找一个宝贵的东西,但能够找到的人并不多,即使幸运地找到了,实际上找到的东西在很多时候也受到致命的损毁,尽管如此,我们仍然继续寻找不止,因为不这样做,生的意义本身并不存在。”
当看了村上春树的话后,我关上了台灯,哭泣了一场。过后弄得自己很不好意思,既然所求的东西命定损毁不堪,那我又何必耿耿于怀。接下来我在他们中间,变得玩世不恭,好象换了一个人似的。
艾儿成为我的女朋友就是这种状态所致。大二元旦,学校组织了元旦晚会。台上一位体态丰腴散发青春活力的女孩用英文唱了泰坦尼克号的主题歌。那时这部美国大片正在风行,校园里几乎每人都在哼:“I believe that the heart does go on。”但没有人能象她唱的那么荡气回肠。
旁边的一位同学也挺关注唱歌的女孩,不过,他对我声明,他关心的是常和唱歌女孩一起的另一位女孩。那时我的同学说,那女孩名叫艾儿,是低我们一届的新生,一到校就有很多人追求了;现在这么一来,全校更有众多色狼虎视眈眈不可。
同学叫马小伟,因为姓马,大家都喊他小马哥。小马哥一米七的个头却有150多斤,说话慢条斯理,感觉整个就软绵绵的家伙。全寝室6个人,他最早熟,开学没几天,就把心思放在追女朋友上。在他看来,全校的女生一色是花:校花、系花、班花,以及那些姿色中等偏下的开得寂寞的花。小马哥从校花系花班花挨个追个遍,可是这些花太过耀眼,周围都有一群狂蜂浪蝶。同他们较量,小马哥不太有竞争优势,到头总是败下阵来。可这家伙有股锲而不舍劲头,失意了,不长时间又会轻装上阵。时日一久,也博得了花匠的美名,因为他动不动就在学校旁的餐馆请花朵们吃饭,常常把他追的女孩子滋养的鲜鲜艳艳。
偏偏那些花们总不给他面子,大二时几乎所有同学鲜花在手。这就让小马哥非常失意,有几次在寝室里借酒撒疯,逮谁问谁他差在哪儿了?遍地鲜花,怎么就没他一枝。一次还把我引为知己,说全班就他和我没有鲜花了。
其实我一直认为小马哥除了胖点和模样不怎么样外,加上嘴碎点;其它的都挺好。并且家里很有钱,遇上他心情舒畅之时,还能受他邀请到校旁酒家打打牙祭。
这次小马哥又发动了新一轮的猛攻,他不想泡校花了,而是看上的正是和艾儿经常在一起的女伴,叫郑雯,长得也很丰腴多姿,说起话来,声音有些做作,卷着舌尖,娇娇的。
可小马哥在气势上比以前心虚了不少,需要别人帮忙助攻。现在小马哥只能找我,因为其他人都被各自的花们看得死死的,害怕跟着小马哥这个花匠花了眼。
那阵子,花匠小马哥拉着我去约会。吃饭、泡吧或去什么地方游玩,总是四个人。好长时间,我一直认为我并没有追求艾儿;艾儿对我也淡淡的,好象我们都是陪着小马哥追求郑雯。那时的小马哥一脸幸福,因为郑雯这朵花被他拿到手了,他拍拍我的肩膀,说那个漂亮的艾儿让你追不行吗,你小子有福气,泡女孩子都要让我给你付钱。
现在想来,在大学期间,小马哥是我最好的朋友。他说过他喜欢我沉默不响的个性。经常在我手头紧的时候,装作不经意地帮我。他家在沿海的一个发达城市,有公司。毕业后他邀我和他去他家的公司,我谢绝了,经过大学的四年生活,我只想到一个陌生的地方,重新找一种新的感觉。
小马毕业后,进入了他家的公司。他不时打电话给我,得意地叙说他的境况,说他有权力拨拉公司的资金,问我可有兴趣开公司?他可以借给我,入股也行。小马哥说有钱真的好呀,这个社会就是有钱的天下。小马哥说我现在是不是名牌货不用,全身上下是名牌,开的小车是宝马325i。
当时追求艾儿最凶的有两个。一个哲学系的才子,常常借着萨特与加谬的关系来迷惑艾儿。此外还有学生会的一个副主席,歌唱的好。和他们一起PK,我实在讨不得好。不过凭我那时候的无厘头的玩世不恭和又故作高深的沉默寡言,艾儿倒很喜欢和我在一起聊天。艾儿平等地对待每一位追求者,嘻嘻哈哈地与谁都可以疯玩。
那个情人节,哲学系的才子买了99朵玫瑰送给艾儿;副主席也不示弱,为此灌了一盒歌,并利用职权,在校喇叭上唱送给一位爱人的歌。这在全校轰动一时。当时我的同学都认为我没戏,有的还鼓动着给我想法子。我耸耸肩心想随他去吧,我可没有多余的钱买玫瑰,也没有好听的歌喉唱给人家听。并且由此想到,我追求艾儿,也许是听了她唱的歌缘故。
可谁也料不到,艾儿一脸热情来找我了。在一个晚自习,天还滴着春雨,我和艾儿在图书馆后面的林子里,共撑一把雨伞,艾儿一边说她爱的是我,一边让我吻着她的嘴唇。旁边有两畦清香四溢的油菜花,那是一位古怪的老教授种的,这位老教授教古文,我听过老教授的课,课倒讲得很生动,能把那训古学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扯上关系。后来,雨停了,我和艾儿站着相互拥抱,那把雨伞在地上被微风吹的一动一动的,油菜花和爱情的气息弥漫在我们的周围。直到现在,只要我闻到油菜花的香气,我就会想起与艾儿抱在一起接吻的情景,这种感觉刻在记忆里,挥之不去。
那时我肯定艾儿是爱我的。因为有一次我开玩笑说,艾儿,我离开你怎么办?吃着零食看着电视的艾儿用好看的媚眼看了看我,说道:就这样。她脆脆做了一个在手腕上割脉自尽的动作。从这点就看得出,艾儿一直是很有心计的女孩子。又有一次艾儿撇撇嘴,说了心里话:要不是那两个家伙闹腾得这么张扬,我还不定把鲜花插在你这堆牛粪上呢。她这么一说,好长时间我都认为是才子和副主席才促成了我们的爱情。
我的女友艾儿比班上同学的女朋友都靓。这让他们很恼火,说我这小子要么不搞,一搞就来这一手,一朵鲜花生生给摘了。那时我一心一意爱着艾儿,觉得有了这么一位让人眼热的女朋友真是不错。虽然和艾儿一起交往多了,发觉她有很多小女孩的缺点,但她很依赖我。到了大三,开始在二流的期刊上发表了几篇小说,在全校有一点儿小名气。我更加自以为艾儿没有选择哲学系才子,没有选择副主席是对的。